上證發〔2014〕83號
各會員單位、基金公司及其他市場參與人:
為促進證券投資基金業的發展,規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的交易和登記結算相關業務,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放式基金業務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市開放式基金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業務指引》(詳見附件)。現予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