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函〔2020〕1160號
各市場參與主體:
為規范公司債券存續期管理業務流程,便利發行人與受托管理人開展相關業務操作,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掛牌轉讓規則》等相關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存續期管理業務辦理指南》(以下簡稱本指南),現予發布實施,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指南適用于在本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的存續期兌付兌息、分期償還、票面利率調整、回售轉售及提前摘牌等業務辦理。本指南未盡事宜,按照證監會和本所相關要求執行。
二、發行人、受托管理人應認真按照相關規定、本指南及本所其他要求編制、報送相關文件及辦理存續期管理業務。發行人應當委托受托管理人通過本所債券業務管理系統辦理公司債券在本所各項存續期管理業務。各受托管理人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存續期管理業務相關材料的制作、遞交及業務聯絡。
三、本指南為開放性指南,本所將不定期進行修訂并發布更新版本。如對本指南有任何疑義,發行人、受托管理人和相關機構可與本所聯系。
本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http://kljrlxs.com)“規則”下的“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