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函〔2023〕3047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進一步優化融資審核服務機制,暢通業務咨詢渠道,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3號——信用債融資業務咨詢》進行了修訂,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1年12月15日發布的《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3號——信用債融資業務咨詢〉的通知》(上證函〔2021〕2019號)同時廢止。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http://kljrlxs.com)“規則”下的“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3號——信用債融資業務咨詢(2023年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