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公告〔2022〕44號
為規范資產支持證券業務,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資產證券化業務指引》進行了修訂,并更名為《上海證券交易所資產支持證券業務規則》。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9日。
有關意見或建議可通過下列兩種方式提出:一是登錄本所官方網站(http://kljrlxs.com),進入“規則”欄目下的“公開征求意見”專欄提出;二是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楊高南路388號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業務部,郵政編碼: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2.《上海證券交易所資產支持證券業務規則(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