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函〔2024〕1477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深入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等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中退市與風險警示、現金分紅、股份減持等內容進行了修訂,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12月29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訂)》(上證函〔2023〕3872號)同時廢止。
修訂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http://kljrlxs.com/)“規則”下的“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請各市場參與人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4年5月24日
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日常信息披露(2024年5月修訂)
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5號——退市與風險警示信息披露(2024年5月修訂)
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7號——年度報告相關事項(2024年5月修訂)
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8號——融資融券、轉融通相關事項(2024年5月修訂)
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9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2024年5月修訂)